惠东县黄埠红樱幼儿园

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县直属学校:

现将惠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教〔2016〕25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做好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组织教师申报,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依时组织本校(镇)教师做好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和材料上报工作。如果因材料上报延迟,造成无法参加评审的,由申报者或相关学校负责。

二、制订好本校(镇)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考核推荐方案。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含认定)聘工作,应在学校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学校必须按照《惠东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指导意见》(惠东教〔2016〕277号)规定程序和要求,集体研究制订本校(镇)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考核推荐方案(下面简称《考核推荐方案》),并将《考核推荐方案》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实施。请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和县直属学校于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报备工作。

三、组织好本校(镇)申报人员说课评课考核工作。根据惠市教〔2016〕25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申报高级教师的推荐人选说课评课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申报一级教师及以下层级的推荐人选说课评课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委托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和县直属学校组织实施,其中,各镇农村小学由各管辖的中心小学(学校)负责。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和产生办法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后报教育局备案。

四、按时上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中小学高级、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花名册》,需一并报送电子文档。以下材料只报纸质版:

1.近5年相关教师论文宣读(获奖)文件的复印件。

2.近5年教学计划表(总课程表、工作安排表)。

3.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4.近5年当地教师节表彰先进的决定。

申报高级职称材料于11月20日前递交;申报中级职称材料于11月24日前递交;申报初级职称材料于12月5日前递交。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江瑞成,电话:8810468,电子邮箱:hdxjyj@vip.163.com

五、其他事项按惠市教〔2016〕259号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度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惠东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日